一、成为公务员应满足哪些条件

报考公务员需满足一系列规定条件,这些条件是国家及招考机构设定的,是成为公务员职位的基本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以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拥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工作能力;
报考特定职位者,还需满足该职位所规定的特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需满足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下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此次招考公务员,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2013年,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正在走向规范化,从传统上讲,它依然属于党政干部职业道德范畴内,但某些方面已经具有自己的特色,国家公务人员直接从事国家某项公务活动,其行为代表国家的法律工条例,因而公务员的职业道德首先就是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必须具备与其承担的公务活动相适应的知识和素质,才能保证良好地处理和解决公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保持高效率;要有严格的党性意识和政策水平,不徇私舞弊,把国家赋予的权力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统一起来。
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对政治面貌中“党员”条件要求降低,在招考的13797人中,只有不到20%的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要求党员的职位甚至不到10%。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对政治面貌中“党员”条件要求有所提高,30%的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在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9.18%的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13.24%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根据具体职位不同,对专业上的要求也会有所限制,这也是考生在具体报考时所要“对号入座”的其中一项。专业要求历来是公务员考试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考生遇到的具体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针对这一现象,在这里给考生一些建议:
有些考生的认为自己的专业和招考职位非常类似,但其实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专业的要求非常严谨,很多省市都出台了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文件,详细叙述了学科类别和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专科专业的具体要求。
不同的招考机关对于专业的具体要求不同,比如同样要求新闻类专业,对于摄影、编辑、出版、广告这种类似专业,有的招考机关就认可,有的招考机关就不认可。对与这种容易出现歧义的问题,考生一定要打电话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具体咨询,得到官方的明确说法。此外,考生在填写专业名称时一定注意和学历证明上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如果考生在报考时稍不留神,填的有所偏差,那么在初审时就会面临通不过的情况。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认为,在这点上很大程度上是考生是否细心的一种表现。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特别强调,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在公务员考试报名中,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着重提醒考生,了解自身情况更为重要,适合自己的一向都是最好的,切不可眼高手低,抱着侥幸心理选择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职位,这样只会离公务员的梦想越来越远。所以,考生务必从从实际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不要输在公务员的起跑线上。
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被固定如下: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省以下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
招考计划要求为国家承认学历,绝大部分岗位都没有区分全日制学历或其他途径取得学历,只要求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拿到毕业证书,其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在2012年2月29日前拿到毕业证书。但是乡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要求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或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因此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此外,对于法院的司法和法警岗位,应聘者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法律或法学专业背景,而党校法律、法学专业学历则不具备报考资格。
欲报考检察院检察官职位的申请者,需持有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是在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中成绩合格者。后者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公安、法院系统的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项目有所调整,采用了新的测试项目和标准。男性需满足: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米;女性需满足: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米。如三个测评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达标,则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试项目和程序都有所变化,例如,往年每个项目可测试两次,但2012年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仅测试1次。
一类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并获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且在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二类对象为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或已毕业的学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填写“村干部报名推荐表”,表格可在报考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或到各镇(街道)组织室领取。填写完毕后,由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党委公章。随后,携带此表及有关任职文件、学历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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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国家公务员需满足哪些条件
1、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满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约10%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6、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更多公职类信息请关注福建中公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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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员考试报名有哪些条件
1、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满足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定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十月份中下旬,考试时间为十一月底或十二月初;各省公务员的报考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有些地区每年大概会组织两次考试,分别为上半年和下半年。
8、国家公务员与各地省考的考试流程基本上是一样的,分别为:
①网上报名;
②笔试;
③成绩查询;
④职位调剂;
⑤资格复审;
⑥面试;
⑦体检考察;
⑧公示录用;
⑨补充录用。
9、以上就是关于公务员报考的一些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