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公务员考试2023报名时间

1、2023河北省省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
2、根据2022年河北省考于2022年7月9日举行的情况,可推断出2023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部分省份将单独组织报名。
3、依据历年河北省公考报名时间,预计报名时段约为一个月前。目前,具体公告尚未发布,请密切关注历年公务员考试时间及官网信息。根据惯例,公告发布后备考时间不足一个月,多数同学可能因时间紧迫而错过考试。
4、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每人仅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成功后,将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需在指定网站确认并完成网上缴费。随后进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5、省考根据岗位性质设有不同专业要求,部分岗位无专业限制。其他条件方面,要求报考者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状况。对于应届生、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退役士兵等,可报考限制性条件较多的岗位,竞争压力将相应降低。
二、河北省公考成绩公布时间
河北省公考成绩公布时间为3月23日。
1、考生可在3月21日查看体能测评安排和证件审核地点。在所报考职位所属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和体能测评安排。
2、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在省司法厅招录网站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省直各部门及省司法厅系统证件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证件审核在本市进行;雄安新区证件审核在雄安新区进行。
3、3月23日前,考生可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体能测评。
1、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用于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的考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3、民族自治地方在录用公务员时,依法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给予适当照顾。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4、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可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三、河北省考和公考有什么不一样呢
1、组织单位、性质、范围不同。
2、组织单位不同:国家公务员考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河北公务员考试由河北省委组织部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进行。
3、招录性质不同: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河北公务员考试为河北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
4、招录范围不同:国家公务员考试面向全国报考人员举行;河北公务员考试在河北省范围内举行。
5、国家公务员考录序列四大系统: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河北公务员考录序列四大系统: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
6、国家公务员考试:全国各省居民均可报考,无户籍限制;河北公务员考试: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
7、科目设置上,国考行测申论均实行分级分类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河北省考公共科目与国考类似,为行测和申论,不分类。
8、命题模式上,国考是省考的风向标,一般都有自己的命题组专家统一命题;省考命题方式及大纲均采用国考形式,但有独立命题和统一命题两种模式,往年独立命题,2016-2018参与多省联合命题。
9、题量上,国考行测试卷地市120分钟130题,副省及以上120分钟135题,申论180分钟,四道小题和作文;河北省考一般行测120-130题,申论150分钟,三道小题和作文。
10、国考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中下旬,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第四个周日或12月第一个周日;河北省考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
四、河北省公考时间
河北省公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7:00。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3年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1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报名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全日制高等教育途径在报名前取得的学历;对于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对于留学归国人员,需在2023年7月底前获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者、被开除党籍者、被开除公职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者、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者、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那些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同时也不得报考那些其领导成员由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