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伍军人安置到事业单位每年要考试吗
目前,退伍军人安置到事业单位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民政局提供的资金补助,而非直接安排工作。补助金额根据干部和士兵级别不同,从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实际上,能被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往往更多是依靠运气或关系,这种情况相对罕见。未来,转业干部也将不再享受安置,而是获得资金补助。因此,寻找工作和自主创业成为了退伍军人的主要出路。国家政策虽然越来越好,但社会竞争激烈,退伍军人需要靠自己的努力找到工作,实现自给自足。希望大家继续努力,用勤劳和智慧为社会贡献力量。二、江西退伍军人可以考村官吗
以下为2009年江西村官招考公告,供参考:根据中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我省计划在2009年选聘56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三)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四)自愿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具备选聘条件,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选聘程序包括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岗前培训和签订聘任合同等。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1日至25日。笔试科目为《大学生村干部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14日。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享受一系列政策待遇,包括工作、生活补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一次性安置费等。聘期工作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的,5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报名方式请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 style="text-indent:2em;">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6371584
1、《2009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本文档展示了2009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名额分配情况,具体名额及分配详情详见附件。
2、《2009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报名办法》
本指南详细介绍了2009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的报名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考生请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3、《2009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资格复审表》
本表格用于记录参加2009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的资格复审情况,请考生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
4、《2009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咨询电话》
如有关于2009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疑问,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江西省】2021年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政策
以下接收条件与《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同志》(中发〔2016〕13号)不一致的,按中发〔2016〕13号文件执行。
1.原籍或入伍地(不含院校入伍)是江西的。
2.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江西的。
3.配偶随军后取得江西常住户口的,其中进南昌市安置的,其配偶需取得该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
4.军队转业干部的父母在江西有常住户口且身边无子女的。
5.军队转业干部的配偶系独生子女,其配偶的父母在江西有常住户口的。
6.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后在江西安置的。
7.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江西的。
8.在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南昌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级市安置。
9.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1.军转干部配偶现在(批准转业前落户)或结婚时(批准转业前落户)或随军前在南昌市有常住户口并满2年,落户原因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安置:
(1)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调配落户;
(2)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考核录用到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落户;
(4)随军落户(军转干部办理家属随军时所在部队驻地需在南昌);
(5)属江西省、南昌市政府或江西省、南昌市人才管理部门审批的高层次、高技术人才引进。
2.军转干部配偶因购房(购房时军转干部本人需在驻昌部队服役)、投资经商、一般人才落户的,落户时间需满5年,且常住或生活基础在南昌市。
3.军转干部配偶因务工落户的,落户时间需满7年,且常住或生活基础在南昌市。
4.夫妇同为外省(市)籍或从外省(市)入伍的军队干部,双方或者一方转业,转业一方部队驻地南昌并在昌任职满2年。
5.未婚或离异的转业干部,部队驻地在南昌的且任职满2年,可比照随军条件在南昌安置;部队驻地不在南昌的,其父母在南昌有常住户口。
6.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或获战时三等功、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及因战因公致残(二等甲级以下),其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在南昌有常住户口(落户原因同第3、4、5条中任何一条的)。
7.对符合在江西安置的获一等功的军转干部,本人可选择到南昌安置。
8.因南昌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公职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南昌市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同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区市到南昌安置。
1.驻昌部队随军配偶取得南昌市常住户口不满2年的。
2.入伍时常住户口在南昌市,但属于外市籍在南昌市就读大学、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分配入伍的。
3.转业干部非南昌市入伍,配偶为南昌市常住户口,但结婚不满2年的。
4.军转干部配偶或父母户口挂靠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等集体户口的。
5.转业干部父母身边无子女,但父母户口迁入时间不满3年或父母一方户口单独迁入的。
6.军转干部配偶或父母投靠亲朋好友落户南昌的。
7.军转干部父母仅有一方(离异或去世的除外)落户南昌的。
赣州市、九江市:对配偶或父母通过购房、投亲等方式取得户口的,均不予接收。
四、南昌市市直和县区接收安置原则
符合南昌市接收条件的情况下,区分在市直单位安置和各区(开发区、新区)安置,一般按以下原则把握:
1.配偶或父母在市直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转干部;
2.省下达的按原省市划分应在省直安置的军转干部(配偶为中省直单位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等);
3.执行各种艰难任务中有突出贡献和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致残、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及从事飞行和舰艇工作满10年以上的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安置的军转干部可以按个人的意愿调整到市直安置;
4.医护类拟对口安置的军转干部可按照个人的意愿调整到市直对口安置。双军人单转或双转的,可由市直或指定县区(开发区、新区)安置;
5.南昌地区以外入伍的驻军未婚或离异军转干部,按省要求统一调整至市直安置(移交组注:离异的以离婚证日期为准,截止2020年3月31日;南昌市退役局今年很可能推动取消此政策,改为在部队驻地区县接收,同时对发现采取“假离婚”手段进市直安置的坚决通报回原部队);
6.配偶为南昌市市直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人才引进方式聘用满2年以上,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可在市本级和县(区)之间双向选择。
(二)县区(开发区、新区)接收原则
1.配偶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转干部;
2.配偶无工作单位,但户籍按照国转办要求于转业当年3月31日前(移交组注:今年按2020年3月31日前)取得县区常住户籍的军转干部;
3.父母不在市直单位工作的未婚或离异军转干部;
4.配偶或未婚、离异的其父母在中省直驻县国有单位工作的军转干部;
5.原在县安置的撤并降改移部队的转业干部,按省要求调整到安置人数相对较少的城区安置;
6.配偶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但干部的入伍的或原籍或配偶常住户口在城区的,可在城区安置。
军转干部职级确定一直是转业干部高度关注的政策点,在顶层设计未明确的情况下,江西省省直和各市、区执行政策均不同,移交组整理了历年转业干部职级确定情况,但因省市、各单位之间情况千差万别。
1. 师职干部:在南昌市安置的师直干部通常可自由选择在省直或南昌市进行安置。采用积分选岗和指令性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通常安排为正处级实职岗位。根据今年岗位分布情况,大多集中在省直安置。提供的岗位一般为厅(委办)的非专业处处长或政法机构(如监狱、看守所)的正处级领导岗位,以及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副职领导岗位。
2. 正团职干部:2019年,江西省退役军事事务厅以专报形式向省退役军人领导小组报告,要求将满最低服役年限(三年)的正团职领导干部在江西省内安置为副处级实职(享受二级调研员待遇)或二级调研员。对于未满最低服役年限的,可安排为四级或三级调研员岗位。目前,已基本实现满最低服役年限的正团职干部不降职安置。2020年省厅将继续推动该政策落实,具体能否与2019年一样实现指令性落实,还需等待今年安置工作会的研究结果。
3. 副团职干部:省直:在省直安置的副团职干部,受各厅(委办)职数影响较大,一般满最低任职年限的副团职领导干部安排为一、二级主任科员或副科级实职(明确为正科级)岗位,极个别厅安置为四级调研员。各设区市:满最低任职年限的副团职领导干部安排为副科级实职(明确为正科级)岗位,未满的安排为二级主任科员非领导岗位。
4. 营以下干部:正营职一般安排为三、四级主任科员,省厅部分厅(委办)对任职时间长的正营职干部有的也可直接安排为二级主任科员;副营职干部安排为二级科员,也有少数单位安排为四级主任科员。
5. 技术干部:技术9级以下干部在南昌市统一安置为科员,其他设区市和省直少数单位会参照对应行政级别降一职或降两职安置。
1. 九江市:师团职干部采取量化考核、积分选岗方式;营以下干部采取考试考核、积分选岗方式。
2. 上饶市、抚州市、赣州市、宜春市:正团职和在市直安置的副团职干部采取量化考核、积分选岗方式;区县副团职采取指令性分配方式;营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采取考试考核、指令性分配方式。
3. 新余市、萍乡市、景德镇市、吉安市、鹰潭市:团职干部采取指令性分配方式;营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采取考试考核、指令性分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