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熟事业单位考试报名遇阻原因解析

1、报名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可能是因为浏览器设置不当,导致脚本运行受阻,无法显示报考单位信息。建议更换浏览器,并确保浏览器设置允许广告显示。另外,可能因报考人数过多导致服务器压力过大,建议隔一段时间后再次尝试。
2、若报名时间尚未开始,请关注网站公告。若电脑问题导致网页无法打开,或同时访问人数过多,也可能导致报名困难。
二、2023年苏州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周二)9:00至3月3日(周五)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4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5日期间9:00至16:00。
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5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12: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联系电话:0512-52773413、52805320。
报名费为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
报名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完成报名视为无效。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岗位。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如有弄虚作假、失信违规行为,将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并纳入公共信用诚信管理平台。
笔试日期初步定于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10:00至3月31日24:00。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5月中旬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60分是及格线,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
岗位代码为14-4、14-5、14-6的职位需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于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
体检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应聘者,可立即复检,复检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其他非立即复检项目,应聘者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将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者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07。
本《公告》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52773413、52805320;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52701236(网上报名期间开通);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附件1:《常熟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常熟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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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熟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问题
1、(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挂靠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的不视作本市户籍),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可放宽到苏州大市范围(不含挂靠苏州大市内高校学生集体户的)。
3、(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本市(挂靠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的不视作常熟市户籍),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社会在职人员,可放宽到苏州大市范围(不含挂靠苏州大市内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年龄均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26日后出生)。
4、(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归国留学人员毕业证书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认证件在报名时扫描后上传)。
5、(五)配偶或父母户籍在常熟的,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6、(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1月2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需在报名时将签订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或营业执照扫描后上传)。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八)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未就业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报考,已就业人员以社会在职报考,并可按所学专业所属专业大类报考相应岗位。
9、(九)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5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11、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