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省公务员月薪概览

1. 基本工资:根据工人资格,10年工龄为2100元,15年工龄为2310元,20年工龄为2550元,25年工龄为2780元,30年工龄为3100元,40年工龄为3650元。
2. 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3元,随工龄增长。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关怀,更是激励工人终身从业的举措,有助于工人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3. 补贴:依据按劳分配原则,主要鼓励工人多劳多得,特别是年轻工人,以激励其多劳动、多生产,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这对他们既是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实际的鼓励。
4. 绩效工资:月度和年度奖金(替代职称工资),约占工资的10%左右。通过竞赛实绩,年度奖金非终身制,激励工人积极努力,年年都有提升机会,旨在激励工作效率和成果。
5. 特优津贴:无名额限制,由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类似国务院津贴、县/市政府津贴,非终身制。针对在劳动工作中取得特殊成果并有效推广的工人,根据影响范围确定等级,确保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激发其积极性。
6. 退休金:按工龄计算,每工作一年增加100元。例如,工龄10年的退休金为1100元,20年为2200元,30年为3000元,40年为4100元。退休金对所有工人平等,不分职位高低。公务员退休金与工人退休金同等原则,三年内完成。
7. 养老保险:需缴纳满15年,退休时方可终身享受养老金。若退休前未满15年,国家将退还个人账户上存的8%养老金。单位缴纳的21%将转入国家养老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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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西公务员工资概况
【法律分析】:一、基本工资:办事员2900元;科员3100元;副科级 3200元;正科级 3400元;副处级 3700元;正处级 4100元;副厅级 4500元;正厅级 5100元;副部级 5600元;正部级 6100元。办事员三年后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后按副科级对待;以此类推。二、工龄工资:每年66元,按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三、奖励工资:每月33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四、补助工资: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地区差别补助等。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条。
三、江西省直公务员工资估算
2015年5月1日实施《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工资改革方案》:办事员2900元;科员3100元;副科级 3200元;正科级 3400元;副处级 3700元;正处级 4100元;副厅级 4500元;正厅级 5100元;副部级 5600元;正部级 6100元。
办事员三年后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后按副科级对待;以此类推。工龄工资、奖励工资、补助工资等具体内容同前述。
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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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西公务员工资调整标准(2022年)
1. 办事员2900元;科员3100元;副科级 3200元;正科级 3400元;副处级 3700元;正处级 4100元;副厅级 4500元;副部级 5600元;正部级 6100元。
2. 办事员三年后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后按副科级对待;以此类推。工龄工资、奖励工资、补助工资等具体内容同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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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暖补助,年度发放一次,标准等同于基本工资,按十进一的原则计算。
3、出勤补助,正常工作日每日发放30元,无故缺勤每日扣除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则不扣发,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充分考虑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确保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间的工资差距合理。
国家构建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可依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可依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或称职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终奖金。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匹配、与社会进步相协调。
国家实施工资调查制度,定期对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对比,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参考。
第八十二条 公务员可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依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给予相应的补休,无法补休的则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依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或病故的,其亲属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第八十四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