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公务员职位概览

1、关于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的招录职位,考生可通过历年考试公告获取详细信息,具体位置可在安徽人事考试网的公务员考试专栏查找。
2、报考安徽省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备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拥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等。
7、除上述条件外,安徽公务员考试还涉及一些其他硬性要求。
8、户籍:省外考生在满足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报考安徽公务员考试。从往年的政策及职位表来看,除少数特殊职位外,大部分职位并无户籍限制,这与国考政策相仿。安徽公务员考试的户籍限制相对宽松,通常认为没有户籍限制。
9、学历:请注意,职位表中学历、学位的要求为最低要求,高学历者可以报考低学历职位,但学位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替代学历证书报考。
10、以上为“安徽省公务员职位概览”的全部内容。
二、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详析
1、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于2021年10月14日在官方网站公布,涉及75个部门、23个直属机构,共提供16745个职位,招录31242人。
2、招考部门包括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本级)、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部门为例,用人司局包括机关厅部室局、派驻机构、信息中心(网络举报管理中心)。
4、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部门招考信息中,招考职位为纪检监察类,涉及文字综合、监督执纪执法等专业,每个职位招考人数不超过5人。
7、其他部门的招考信息,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查看,链接:网页链接
三、2023国考公务员报名信息与职位表解读
1、国考报名时间一般在10月中旬,公告发布后第二天开始报名,持续一周左右。
2、2023年国考招录职位数为17655个,招录人数为3.71万人,较去年增长18.75%,创历史新高。
3、省级以下行政机构为招录主力,占比85.3%,其中县(区)级及以下基层单位招录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74.9%。
4、行政执法类职位占比高达82.76%,广东、北京、山东等省份招录人数过千。
5、学历要求提高,研究生职位增幅明显,专科可报职位仅剩162个。
6、财政学类人才需求旺盛,专业不限职位仅有29个。
7、近15%的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过半职位仅限应届生报考。
8、税务局依然是招录大户,招录人数接近2.5万人。
根据最新数据,税务局一如既往地延续往年的招聘传统,其招录人数位居首位,今年税务系统共设有10435个职位,占总职位数的59.1%;招录人数达到24975人,占总人数的67.3%。
紧随其后的是银保监会、海关、铁路公安等部门的招录规模,这些部门也吸引了超过千人的应聘者。
关于国考通常涉及的单位,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部门: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
(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上海办事处、浙江办事处、深圳办事处。
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汕头、海口、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财政部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海事局系统(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长江、广东、广西、海南、深圳海事局)。
审计署京津冀、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满洲里、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深圳、拱北、汕头、海口、湛江、江门、南宁、成都、重庆、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海关,海关总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国家税务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新疆管理局。
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系统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
黑龙江、四川、陕西、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武汉局、广州局、成都局、西安局。
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上海、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青藏、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