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解析
1、(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二)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2年05月28日至1998年05月28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后出生);
3、(三)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四)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
5、(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八)符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招考职位若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需具备相应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工作经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或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同样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及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9、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10、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1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3、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14、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公务员招录的原则及流程概述
1、原则一:选择职位要投己所“好”
2、在公考热度不减的今天,大多数人选择报考公务员,将其视为适合自己且打算长期发展的职业。因此,考生选择报考的部门和职位几乎决定了未来5年、1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工作环境、生活圈子甚至发展规划。因此,在选择职位时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性质及自己的兴趣爱好,有兴趣了,才能投入工作,工作才能做好,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3、原则二:根据专业招录及报考情况选择
4、除了学历条件,所学专业也是决定考生能否报考的关键因素。需要注意的是,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如果考生在查阅职位表后发现,自己所学专业在招考中没有涉及或者不太理想,考生也可以考虑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但这类职位竞争一般较激烈)。另外,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的专业是否符合所选职位,再谨慎报考,必要时可及时向招考机关进行咨询。
5、原则三:参考往年职位的报考“冷热”情况
6、在公务员考试中,“热门”职位与较“冷门”职位的招录比往往差异较大,往往前者招录人数多、或条件限制较宽松、或工作待遇丰厚、工作环境佳等,那么职位好的,大家都想勉力一试,如此一来考取的机会就会很小;相比之下,“冷门”职位可能由于招录人数少或者报考条件高等原因,导致报考人数较少,所以选偏冷一点的职位考取的几率会更大一点。但是职位冷门,不一定就没有发展前景。所以关于报考的“冷热”问题,或许对于考生来说,是一把“双刃剑”。考生在选择职位前,可翻阅往年报考省份公务员考试的考情作参考。
7、原则四:职位选择尽量“就高不就低”
8、国家公务员考试网通过考生反馈经验发现:有些硕士等较高学历人员,因为种种原因在报考时有点勉强地选择要求为本科或更低职位的,以此来扩大自己的学历优势,殊不知报考竞争力非常大,备考压力倍增。考生们在职位选择时尽量“就高不就低”。这样做主要的优势在于:考生使学历、专业、其它条件等各方面尽可能满足职位要求,减少竞争对手,提高竞争力。
9、那么,如果自己所考省份的职位表暂未发布的话,就可暂先参考往年职位表,然后翻阅职位表中的报考条件与自身条件作比照,保留几个有意向的职位作,进而做做往年省考笔试真题测验一下,参照分数线看看自己所得分数大概在哪一个层次,当然,每年招考单位是否参加招考以及招考人数可能都有变化,所以往年招考职位表只作参考。经过这个一系列的过程后,相信考生也能对自己的实力有个大概的判断,从而理性选择。
10、原则五:参考往年笔试分数线选择职位
11、上述中的第四点,其实也提到了参考往年笔试合格分数线对于考生在选择职位中的应用。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了解了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自己的现有水平,才能给自己制定一个‘分数’上的目标,并朝着目标努力。另外,考生可以据此及时自我检测,查漏补缺,要知道动力对于一个人的进步是非常重要的。考生可前往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搜索本省往年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进行查看。
三、考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条件要求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考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这一项要求公务员的报考者必须具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必须具有本国国籍。这里所说的“政治权利”,是个法律术语,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的公民不能报考公务员。因此,因违法犯罪而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无法行使公民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非我国的公民,例如外国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无国籍人,不能报考我国公务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这一项规定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区别于西方文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国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在政治上与党保持一致,必须拥护社会主义。报考公务员的人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
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为我国各项事业的成功提供了根本的保障;社会主义,是我国的社会制度。这两者在我国的宪法中均有明确规定。因此,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成为我国公民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政治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要将反对党的领导的人与批评、抨击党的某些组织及其领导人的错误言行的人区分开来;同时,要将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与批评、抨击现行体制中的某些弊端的人区分开来。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应当防止有人因报考人对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提过意见,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弊端进行过批评,就被扣上政治上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帽子,剥夺其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和权利。
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这一要求体现了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法纪观念和道德品质。作为国家公务员,他们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执行公务。他们的言行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利。因此,报考公务员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法纪观念和道德修养。在考察报考人的品行方面,情况比较复杂,必要时还应由报考人原来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提供必要的考察材料。
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而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则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这一规定既考虑到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也考虑到我国地域间的文化差异。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人员,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考虑到中央和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着宏观管理职能,不仅要求其工作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这里所说的基层,一般是指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市(地)以下政府工作部门。但按国家有关规定,某些专业毕业生,如外语、计算机、财会和考古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工作。
报考者还应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这一要求旨在确保报考者的身体条件和年龄适宜。其中,年龄限制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人的健康状况,需要由医院开具具体检验证明。报考人的实际年龄,出示户口登记薄加以证明。这些都是正式考试前必须履行的手续。
此外,报考者还需具备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这一规定是指在上述六项基本条件之外,根据拟任职位的要求,规定一些特殊资格条件。如某些经济监督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应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某公安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的身高要达到一定高度等等。这些特殊资格条件,必须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才能有效。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对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一些否定性条件。具有这些否定性条件的人不能报考公务员。它们主要包括: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过处分未解除的;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