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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公务员公告解读:户籍限制新变化

时间:2025/1/9 18:29:46 编辑:yingdao2 标签: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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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是否有限户籍要求

    2025江苏公务员公告解读:户籍限制新变化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对于户籍的限制因岗位而异,部分岗位存在户籍要求,而部分岗位则无此限制。

    1、持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的限制(若存在特殊规定,则按特殊规定执行)。

    2-1、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2、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单位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2-3、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本地区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针对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江苏省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公考资讯网-202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有户籍限制吗?

    二、江苏省考对户籍有怎样的限制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对户籍有特定的限制,不同地区和岗位的户籍要求不尽相同,有些地方对户籍有限制,而有些地方则没有太多要求,同时还需要满足其他报考条件。

    2、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者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3、报考本市及在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4、持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以其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其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或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时,不受生源地限制。

    6、社会人员以大专、本科学历(专业)报考,或研究生以其本科及以下学历(专业)报考时,限常州市户籍。

    7、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8、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申论》三个科目;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个科目;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两个科目。

    9、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10、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11、C类职位是江苏省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

    三、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户籍的限制情况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对户籍的要求如下:省级:

    1.持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6.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一)报考本市及在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十)报考人员均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1.持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聘期内我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的志愿者,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报考镇江市公安局专业要求为“监所管理类”职位的人员限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或生源。

    1.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未就业的本市生源人员可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生源地限制。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人员限本省户籍。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职位按省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1、持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2、报考公安机关、监狱系统的职位不限户籍;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徐军人配偶、在徐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持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各类未就业毕业生均限我市(含江阴、宜兴,下同)生源或者已办理完落户我市手续。

    2. 符合政策安置、调配等特定条件的人员(例如,因夫妻分居而两地生活、在无锡无子女的父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职位(若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江阴、宜兴,则仅限报考该地区职位)。

    3. 非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仅限于报考无锡市职位,而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退伍和转业的军人可凭无锡市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报考。

    1、无锡市所有职位的报考者,社会人员不受户籍(指非本市户籍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的限制。

    1. 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的限制。其他人员须为无锡市户籍(报名时已落户)或生源。

    2. 报考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进行。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无子女的父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 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的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无子女的父母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限无锡市生源。

    其他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无锡市户籍。

    1. 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的限制。

    2. 除上述第1条规定的考录对象外,其他人员限无锡市户籍(截止2016年1月10日已落户)。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无子女的父母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0. 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无锡市生源地,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无锡市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无锡市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无子女的父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

    11. 尚未就业、户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无锡市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无锡市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1. 社会人员中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无子女的父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指社会人员)或常州市生源(指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监狱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全面放开考生生源和户籍限制,全国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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